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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风

那天,来自荒野的狂风在整座城市里呼啸了一晚。这种炎热干燥的圣安娜风从四周环绕的群山中一路吹来,狂野地撩起你的秀发,伴随着皮肤吹裂处传来的刺痛感,让你整个人的神经也跟着紧绷起来。这样的夜晚,总要闹出乱子,酒会派对才能草草收场,那些年轻娇美的妻子们都像是要举起锋利的刀子,架到自己丈夫的脖子上来回摩挲一番。这样的晚上还总是充满“惊喜”,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你甚至可以在鸡尾酒酒吧里点到一大杯啤酒喝。

在我所住公寓对面一家装修奢华的新开张鸡尾酒酒吧里,我就办到了这事。这家酒吧已经营业一周有余了,然而一直生意惨淡。吧台后面站着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侍应,看上去拘谨有礼,我猜他这辈子还没有喝过酒。

酒吧里除了我还有一位顾客。他背对着门,坐在吧里的矮凳上自饮自酌。他面前整齐地堆着一摞硬币,看上去一共有两美元的样子。他手中端着一小杯黑麦威士忌,一边喝着一边独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我坐在酒吧的另一边,举起手中的啤酒杯说道:“兄弟,你就是替他们驱散乌云的好心人。实至名归!”

“我们才刚刚开张。”年轻侍应接嘴道,“我们要一步步巩固生意。你之前就光顾过我们这里是吗,先生?”

“嗯,对呀。”

“住在这附近?”

“我就住在街对面的本格伦德公寓里。”我回道,“我叫菲利普·马洛。”

“很高兴认识你,先生。我叫卢·佩崔勒。”他倾身从那个擦得发亮的黑色吧台上靠过来凑近我,问道:“那边那家伙你认识吗?”

“不认识。”

“都喝到这份儿上了,他早该回家去啦。我应该帮他叫辆计程车送他回家。他像灌水一样喝酒,快把下周的量都喝上了。”

“这样的夜晚,总是让人心生寂寥。”我说道。

“他这样对身体不好。”小伙子说着,对我皱了皱眉。

“再来一杯!”醉汉突然头也不抬地大吼一声。他把手移到吧台上打了个响指,好避免震落桌面上的那摞硬币。

小伙子看着我,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我还应该给他酒吗?”

“肚子长在他身上,我可管不着。”

年轻侍应只好再给他倒了杯黑麦威士忌。我猜他一定在吧台后面偷偷给酒里注了水,因为他端着酒杯出来时一脸愧疚,像是不小心踢了自己老祖母一脚似的。醉汉对此毫无察觉,他从面前那摞硬币中抽出几枚硬币,小心翼翼的程度不亚于外科医生给病人做脑部肿瘤手术。

小伙子回到吧台对我说:“首先,我不喜欢酒鬼。其次,我不喜欢见到他们在这里喝得不省人事的样子。最后,请自行参照第一条。”

“华纳兄弟电影公司没有用上你刚才说的那番话真是可惜。”我打趣道。

“那确实。”

话音刚落,酒吧迎来了另外一名客人。伴随着一阵尖利的急刹声,一辆车子在酒吧外停了下来。店门打开,一个家伙慌慌张张地走了进来。他扶着门把手,一双凹陷闪亮的黑眼睛警惕地环顾了酒吧一圈。他衣着得体,皮肤黝黑,一张窄脸,衬托上紧致丰满的嘴唇,颇是英俊。他身着一身黑西装,白色方手巾从口袋露出一角,像个腼腆的小姑娘一样。他整个人看上去很是冷酷,但表情略带一丝紧张。我想大概是因为那股突来的热风吧。我感觉自己也被这股热风所影响了,只是我这个人本来看上去就没有冷酷感。

他望了望醉汉的背影。他正喝得酩酊大醉,跟自己的一个空酒杯在玩障碍物游戏。那个新进来的客人接着转头看看我,再扫视了一遍店里另一边的一长排空位置,终于走了进来。经过正喃喃自语、喝得东倒西歪的醉汉身边,对吧台侍应说道:“兄弟,有见过一个高个子的漂亮女子吗?棕色头发,一身蓝色绉纱真丝裙子,外搭女士敞式印花短夹克,戴着一顶缀有天鹅绒的宽檐草帽。”他的声音尖细,听着很刺耳。

“抱歉先生,没见过。我们这里没有来过这样的顾客。”小伙子回道。

“不管怎样,多谢你了。我要一杯苏格兰威士忌,麻烦快点,可以吗?”

年轻侍应将酒飞快倒上递给他,他付了钱,将酒一饮而尽,接着动身向外面走去。走了三四步,他突然停下,与醉汉面面相觑。醉汉咧嘴一笑,只见一道模糊的影子闪过,手中顿时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把手枪,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他将枪支稳稳地握在手中,一扫之前的醉汉模样。比起他现在沉静严肃的样子,我倒更像个喝醉酒的人了。皮肤黝黑的高大男子相当冷静地伫立着,他将头向后微微仰起,接着仍然静静地立在原地。

一辆汽车在外面飞驰而过。醉汉手中举着的是一把22毫米口径的自动式手枪,枪身前头还配有一个巨大的瞄准器。随着几声枪响,枪身上冒出一缕微不可见的白烟。

“永别了,沃尔道。”醉汉说道。

接着他将枪头转向我和吧台侍应。

那个皮肤黝黑的家伙中枪后像是过了整整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才倒地身亡。他先是向后踉跄一步,用手捂住胸口,另一只手臂在空气中无谓地挥动了一下,然后又向后踉跄了一步,头上的帽子先掉落地面,最后才面朝下一个倒栽葱狠狠摔倒在地。直到倒地后,他死去这个事实仿佛才尘埃落定,之前造成的一切声嚣躁动随之烟消云散。

醉汉马上身手敏捷地将桌面上的硬币一把装进口袋,整个人朝着门口的方向从凳子上滑下来,把枪架在身上,侧着身子往前走。我身上没有带枪,我没料到下楼买杯啤酒都会遇上这样惊心动魄的事情。小伙子则躲在吧台后纹丝不动,大气都不敢出。

醉汉双眼紧盯我们,先用肩膀撞门试探了一下,接着便将它大力朝后一推。一股狂风顿时从门口刮了进来,把中枪倒地男子的头发吹起。醉汉望了他一眼说道:“可怜的沃尔道,我敢打赌我还把他鼻子弄流血了。”

门在他走出去后合上,我立马冲到门边——我老是反应慢人一拍。但幸好这次并不碍事。车子在外面传来发动的轰隆声,当我冲到人行道时,它那束红色的汽车尾灯正好打到隔壁的街角。我将汽车车牌号认真记下,就像记下自己第一次中了一百万的号码一样。

街上依旧车水马龙,没有人注意到一个杀手刚刚逃离了案发现场。风继续猛烈地刮着,一支22毫米口径的自动式手枪扣动扳机时发出的咔嗒声,在呼呼的风声中听起来不过像一阵关门声罢了。我转身走回酒吧里。

那位年轻侍应仍然站在原地呆若木鸡。他把手搁在吧台上,身体微微前倾,低头盯着倒地男子的背部。男子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弯下身子,把手放在他的颈动脉上测量脉搏。他再也不会动了——永远。

年轻侍应的脸慢慢涨红成像牛排的颜色,表情也变得异常冷酷。他的双眼迸发出与其说是震惊,倒更像是愤怒的眼神。

我点燃一根香烟,朝着天花板慢慢吐出一口烟雾,接着扔下一句话:“去报警。”

“他可能还有气呢。”小伙子说道。

“他用的可是22毫米口径的自动式手枪,这种枪百发百中。电话在哪儿?”

“店里没有安装电话。我装修店铺已经花光了所有预算。天啊,我可以为自己花的那800美元装修费讨个公道,朝他脸上来一脚吗?”

“这家店是你自己开的?”

“在没有发生这件事之前还是。”

他将身上的白色外衣和围裙一把拉下,绕过吧台走到外面。“我现在就把店门锁上。”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钥匙。

他走到门边,将门关上,然后从外面不停旋动门把手直到推动门闩锁上。我蹲下身子,将沃尔道的尸体翻了过来。我并不能一下子在他身上找到枪孔,仔细查看后才发现。他的西装外套上有两个极小的枪孔,就位于心脏的正上方。衬衫上还沾染了一些血迹。

那个醉汉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杀手。

警车要大约八分钟后才能抵达这里。此时,那个叫卢·佩崔勒的年轻小伙子又走回到吧台里面。他再次穿上那件白外套,将柜台里的钱数了数,然后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接着拿起一本小本子在上面涂涂写写。

我坐在另一边吧台的边上默默抽烟。一边看着躺在地上的沃尔道脸色渐渐变成一种死人特有的苍白,一边思索:那个死者提到的穿着印花外套的女子是谁?为什么沃尔道把车子停在外面时不关上引擎?为什么他看起来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那个醉汉是故意等待他还是恰巧出现在这里?

巡警们满头大汗地赶到这里。他们的体形看上去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其中一个警察的帽子戴得东倒西歪的,还在下面插了一朵花。当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尸体时,他将帽子上的花拔下,俯身查探沃尔道的脉搏。

“似乎已经没救了。”说着,他将尸体稍微朝正面翻了一下。“噢,对,我找到枪孔了,手法真是绝了。你们两个看到凶手了吗?”

我回答看到了。小伙子则继续躲在吧台后面默不作声。我还告诉警察凶手逃走时似乎开着沃尔道的车。

警察一把抽出沃尔道身上的钱包,将整个钱包快速翻查了一遍,然后低语道:“死者身上携有大量现金,但不见驾驶证的踪影。”说着将钱包扔到一边。“好了,我们没有碰他,看到了吗?我们只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他那辆凭空消失的车子。”

“鬼才信你没有碰过他。”卢·佩崔勒说道。

警察意味深长地望了他一眼。轻声说道:“好吧,朋友,我们确实碰过他。”

小伙子拿起一个高脚玻璃杯开始认真地擦拭起来。后面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擦拭它。

接着,一辆重案组警车鸣着警笛飞速驶进酒吧外的停车场停下。从车上下来两名警官、一名摄影师和一名化验师,他们一同走进屋里。两个警官我都素未谋面,就算在侦探这个行业混得再久,也还是不可能把一座大城市里的人认识完。

其中一名警官是个看上去和蔼文静的矮个子男人,脸上总是笑意盈盈的,有着一头黑卷发和温和机灵的眼睛。另一位则是个结实健硕的大块头,长颌骨,鼻子上青筋暴起,眼睛澄澈明亮。他像是个会酗酒的酒鬼,整个人看上去很有气势,但有点盛气凌人。他将我一路逼到酒吧的最里面朝墙站着,另外一名警官则将小伙子叫到跟前盘问情况。摄影师和化验师也开始进行拍照和指纹采集。

一名法医也走了进来,但因为酒吧内没有电话可以让他呼叫殡葬车,所以尸体暂时没法运回警局做进一步解剖,为此他极为恼火。

矮个子警官掏空了沃尔道的口袋,将他钱包内的东西通通倒到铺在桌面的那张大方巾里。我看到他倒出的物品有现金、钥匙、香烟、一条小手巾,然后就没有其他的了。

大块头警官一把将我推回吧台中间的位置。“把你钱包交出来。”他说道,“我是哥白尼克中尉警官。”

我将钱包递给他。他打开迅速看了一遍里面的东西后,把钱包扔回给我,然后掏出身上的本子将资料登记下来。

“菲利普·马洛?哈,是名私家侦探。你在这里是被委托了什么案子吗?”

“只是来喝一杯。”我说道,“我就住在街对面的本格伦德公寓内。”

“和这个小伙子很熟吗?”

“这家店开张以来我第一次到这里。”

“你有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可疑之处?”

“没有。”

“觉不觉得这个小伙子对整件事的经过交代得太少了?你不用回答,把事情经过详细告诉我就好。”

我将整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整整说了三次。第一次让他对整件事有个大致了解,第二次将细节给他细细道来,第三次则是让他检查我是不是提前把对话背得滚瓜烂熟糊弄他。他最后说道:“你提到的那些硬币令我很感兴趣。并且你说凶手能准确叫出死者的名字,却根本不能确定他会到这里来。我的意思是说,既然沃尔道并不确定他寻找的那名女子有没有来过这里,凶手当然也不能确定沃尔道会不会进来。”

“这件事真是令人捉摸不透。”我说道。

他仔细观察着我,我一本正经地看回去。“听起来像是宗积怨后的报复性案件,对吗?不像是经过周密计划的样子。逃走的方式也像是偶然为之。在这座城市里,一个人离开时不把车门锁上还是很少见的。再加上凶手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杀人,我可真猜不透。”

“我也不喜欢当目击证人。”我回道,“又不会有什么报酬。”

他咧嘴笑笑,露出的牙齿上烟渍斑斑。“凶手当时真的喝醉了吗?”

“你是指开枪杀人的时候?我可不那么认为。”

“我也是这么想的。接下来的工作没什么复杂的,我们只要找到开枪的家伙,把他带到警局里录口供就可以了。这里到处都是他的指纹。沃尔道之前一定就认识凶手,但今晚到这里并不是为了见他。他应该只是机缘巧合之下走进这家酒吧询问一名女子的下落。那名女子大概是跟他有约,但却失去了联络。这种刮着狂风的炎热夜晚,会毁掉一个女人出门化好的精致妆容的。她一定是平时等人时会习惯性走进店里,所以凶手才能预料到沃尔道会出现,干净利落地给他两发子弹后就迅速逃离现场,压根儿没有在乎你们两个的存在。整件事就是这么简单。”

“是的。”我说。

“这么简单就能结案真是没有意思。”他说。

他将头上的帽子一把扯下,把压在帽下那头乱蓬蓬的金发打松,接着用手抵住额头,露出一副很苦恼的样子。接着,他拿出一方手巾,分别擦了擦自己那张长长的马脸和脖子后面还有手背。然后,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梳子,他开始梳理起头发来,但梳理后的头发看起来更糟了。最后,他再次把帽子戴回头上。

“只是我有个地方想不通。”我说道。

“是吗?哪里?”

“沃尔道进来询问女子的下落时,能说出她的穿着。我想他今晚一定有跟她见过面。”

“那又怎样?也许是他去了趟洗手间回去后,发现女子不见了。也许她改变主意自己离开了。”

“你说得有道理。”我说道,“但那不是我疑惑的地方。我疑惑的是为什么沃尔道描述那名女子穿着的时候用词那么精准,这不是一般男人可以做到的。他当时形容的原话是‘一身蓝色绉纱真丝裙子,外搭女士敞式印花短夹克’。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叫女士敞式短夹克,还有我可能会说蓝色裙子,或者更好一些,说出蓝色真丝裙子,但我绝不可能想得到‘蓝色绉纱真丝裙子’。”

过了一会儿,两个手提篮子的男人走了进来。卢·佩崔勒还在一边擦拭他手中的玻璃杯,一边跟矮个子警官交谈。

我们两个一起被带到了警局总部。

卢·佩崔勒被盘问背景资料时,整个人显得很淡定。他的父亲在卡特拉卡斯塔县的安提俄克附近有一个葡萄园农场,他给了卢1000美元让他去创业谋生。于是卢便花费了其中800美元租店装潢,开了这家鸡尾酒酒吧。

他们随后便让他离开,并叫他将酒吧停止营业,直到他们不需要再到现场采集指纹为止。他跟警察们握手道别,笑容里带着一丝狡黠,他觉得凶杀案可能反而会给店里的生意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因为大家看到报纸后会对这个事情产生兴趣,这样就会到他的店里来,坐下喝一杯,好听他亲口讲讲事情发生的经过。

“这个小伙子真是个乐天派。”待他离开后,哥白尼克说道,“比我们强多了。”

“可怜的沃尔道。”我说道,“指纹采集顺利吗?”

“采集到的指纹有点模糊。”哥白尼克说道,“但我们会找到一个完整清晰的扫描上电脑,然后今晚就跟华盛顿这里的指纹库进行匹配。如果匹配不成功的话,就要麻烦你在这里待上一天到楼下看那些铁框肖像图找出凶手了。”

我分别跟他和他的拍档依巴拉握了握手,然后离开了。他们到目前为止仍然无法确定那名叫沃尔道的死者的身份,他口袋里也没有任何可以提供证明的东西。

大约晚上9点的时候,我终于回到家里楼下那条熟悉的街道。在进本格伦德公寓之前,我来回扫视了街上好几遍。酒吧在街道的另一侧,店里一片漆黑,原先聚集看热闹的人群都散去了,只剩下一两个人依旧好奇地东张西望,用鼻子抵着店门玻璃希望看清楚里面的情况。人们只看到法医和殡葬车来了,但大多数并不了解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在街角药店里玩弹球游戏的那帮小伙子倒是对事情经过一清二楚。他们除了不知道怎样好好找份工作外,其他什么都知道。

狂风依旧在整座城市里呼啸,酷热干燥,将地上的尘土和碎纸屑卷起老高,打到墙上。

我走进公寓的大厅,乘电梯上四楼。电梯门打开,我走了出去,见到一个高个子女人正站在外面等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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