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1言情网www.31yq.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而原本担忧的朱雀也是震惊的张开了双眼,尽管未化作人形,依旧难掩她眸中的欣喜。

果然不愧是她朱雀的主人,就是无比逆天。

主人如今血脉觉醒比之当初有过之而无不及。

金黄色的血脉那可是传说里才有的,尽管当时的主人也十分厉害,可血脉终究比现在差了许多。

不管怎么说如今这样也是好的,不管主人怎么样它都会不离不弃的陪着。

朱雀眼中满是坚定之色,止清无比欣慰的看着这一幕。

不管结局如何,她一直都是如此幸运。

“嗯哼……咳咳咳”

昏迷了十天的凤纤月终于有了苏醒的迹象,原本紧闭双眼的人,缓缓睁开了眼睛。

“纤月”

“主人”

止清满是担忧的扶起凤纤月,朱雀也担忧的唤道。

“止清”

一人一兽的声音传入凤纤月的脑海里,“我刚才好像昏过去了”。

直到现在那道声音还在脑海里盘旋。

“岂止,主人你都睡了十天了”

朱雀见凤纤月醒来,十分欢快。一扫之前的担忧,迫不及待的展示自己。

“还说呢,要不是你强行契约,纤月哪里会”,止清白了一眼朱雀,满眼无奈。

他是真的怕了这朱雀,“十天”凤纤月不确定的问道。

见止清点头才反应过来,十天朱雀有些心虚的低下头。

“放心吧,我不会怪你”

凤纤月摸了摸朱雀的脑袋,毛茸茸。她知道朱雀是为了自己好,“真的吗,主人”。

“嗯”

朱雀见凤纤月是真的不怪自己,顿时又兴奋起来。

主人的脾气越来越好了呢!她好喜欢主人现在这样子呀!

“对了,止清,朱雀,我昏迷是为什么”

现在她觉得全身很舒畅,比起当初在洗髓池呆了几天还舒服。

“主人不要担心,就是主人苏醒了血脉”

“嗯”

朱雀说着,凤纤月有些不明白,止清才缓缓说道。

“其实修炼者都有体内的血脉之力,一旦苏醒修炼事半功倍,可是苏醒血脉之力十分困难”

“而且像这些普通的修炼者根本不可能苏醒血脉之力”

凤纤月越听越激动,血脉之力如此厉害吗

那她不是很快就能去找爹爹娘亲了吗心里不禁十分开心。

“而且一般只有家族中血脉最纯净的子女才会有可能会觉醒”

“不过,纤月,你可不要太着急,虽然你觉醒了血脉,但尚未全部激活”

“只是觉醒那彻底激活血脉需要做什么”

凤纤月疑惑,不解的问道。

“之前你因为朱雀与你契约,所以激活了一部分”

“所以我猜,若是想要彻底激活你体内的血脉之力,则是要契约四大神兽”

止清说着,有些担心。如今还有其他三大神兽,而它们分落在哪里,无人可知。

“契约四大神兽”

凤纤月心里也十分疑惑,这朱雀之所以能契约,是因为凤神花。

难不成其他三个神兽也与她有关,眉宇间皆是疑惑。

朱雀听到止清如此说,自然是极开心。一想到还能和其他三个小伙伴聚集,内心也十分欢快。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摄政王大人的萌宠

摄政王大人的萌宠

迷谷的树枝
小罗莉有三好,轻音软体易推倒?NO,NO.NO, 师傅说:不要被这个小鬼的软萌给骗了,那就是一个小恶魔! 丫鬟说:我家小姐好彪悍,小姐,宝宝敬您是条汉子,宝宝好崇拜您! 暗卫嘴角微抽:王爷,王妃到底给您吃了什么?您能不能正常点啊喂!您这个样纸偶们好怕怕! 摄政王:你们这帮家伙懂什么?本王的小青儿做什么人家都稀饭 柳青青:算你识相,哼哼!
都市 连载 67万字
朱颜倾世庶妃斗邪王

朱颜倾世庶妃斗邪王

妲己的98K
骊千歌前世被李戈抛弃,又被骊梦虞从城墙推下,含恨而死。重活一次,遇冷血王爷,斗嫡姐,杀嫡母,练修为,开挂人生就此开启……高冷王爷说:“我家王妃胆小,温和,平易近人,温柔贤良,秀外慧中,娇羞可爱……”骊千歌:“行了,别跪着了,起来被本宫倒茶去!”
都市 连载 48万字
军少宠妻:慕的梨宝

军少宠妻:慕的梨宝

科九思思
“疯子,他欺负我!”一只小小的纸飞机戳到他的腹部,腿被小软包子抱住。慕铭风眸子宠溺,薄唇勾起:“我帮你。”初见只一眼,他就认定小阿梨是他的宝,掌心珍宝。他走了百步,沈之梨原地踏步,他依然宠爱,“阿梨,努力加餐饭。”从枯苗望雨,到你是我嘴角的小窃喜,慕铭风用了数年时间。对他来说,沈之梨就是他很好的世界。对沈之梨来说,不开心,心好累。轮小竹马蜕变成黑天鹅,彻底黑化怎么破。“慕大哥,你今天很帅。”“嗯”
都市 完结 126万字
全身家当闯异世

全身家当闯异世

H瑶爻
风轻染作为一个普通大学刚毕业一两年的女大学生,工作不如意,正奔袭在换工作的的道路上,几经挫折,还是不如意。这不作为一位小说发烧友,常常幻想要是自己是小说女主就棒了,女主角金手指光环照耀下,摆脱困境,找到优质男主角,成为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事情如她想象般,一觉醒来,山清水幽,景色宜人,身旁一堆很眼熟的物件(全身家当)。这是穿越了吗?没错,她的确是穿越了,她来的了一个神奇的异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很
都市 连载 149万字
青天骄云

青天骄云

黄小蕾蕾
他说,就是我喜欢你,在每一日与你相伴里;我喜欢你,在骑马驰骋的风里;我喜欢你,在只有你我二人的萤火虫夜里;我喜欢你,在你为我煮食的灶火里。我喜欢风、喜欢雨、喜欢黄沙、喜欢天地,只因为那里都有你的痕迹。他说,我所喜欢的那人,是会在我替她撕开粘着血肉的衣服时仍微笑安慰我的人;是会在我耍赖要吃她做的早膳午膳晚膳时会笑笑然后替我去做的人;是会在篝火大会上与我同弹共唱一曲醉情的人;是会在酒醉以后抱着我不撒手
都市 连载 340万字
穿回古代后我靠勤劳致富

穿回古代后我靠勤劳致富

柳三云
梁霜是个富家女,但从小被老爸逼着去学习各种技能,25岁那年她和去参加同学婚礼,回来路上和丈夫撕破脸,出了车祸。灵魂徘徊的空隙,她感到被什么东西拉扯着,再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烂房子内,身边还趴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孩。为了生计,她扛起锄头下地,为了活得更好她督查弟弟努力读书,自己写话本,搞小吃,收获了没什么大用的百科系统,知道自己竟然有机会回去。这里的生活一路高歌猛进,在京城她碰到了一个提供资金的贵人
都市 完结 2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