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狸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1言情网www.31yq.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followme!”

高亢电吉他音再起,精准且华丽的旋律随着舞动手指倾泻而出,肆意挥洒!

场中众人神情都是一振,当音乐素养到达一定层次后,是不存在配合不当问题的。眼下这支外国乐队自然还没到这境界,但能被请来演奏前期肯定有经过大量彩排,再有唐朝带领,听到耳边熟悉且准确的节奏,肌肉记忆足以令他们自然而然跟进。

果然,鼓声、电子琴、爱尔兰风笛……逐一进场,有序铺开。甚至那布兰登在身躯震了震后,手指都不自觉放在琴弦上跳动,弹得还挺准,当然是弹得他熟悉的节奏辅音吉他。

站在前方的楚枫雅霎时瞪圆了桃花眼,侧着头,怔怔看着唐朝手里的吉他……我尼玛!唐朝见状瞬间就不想干了,当我救火队员啊!刚治好一个,又傻一个

还好楚枫雅智商还在线,亦或者是耳麦中有人提醒,在将要进入演唱的时候及时转过头来,对着身前话筒适时开唱。

“那些树梢,那些烟囱。灰色冬天,那被雪覆盖的故事……”

空灵、缥缈。仿若歌剧咏叹,又仿佛圣灵唱诗。

唐朝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竟然还不错

事实上又何止不错,从场下那些一边比划着乱七八糟摇滚手势,一边疯狂挥舞荧光棒的歌迷粉丝,就能看出他们此时此刻异常享受的兴奋状态。

随后,

“何处存奇迹何处怀敬畏……”

“嗯”

令唐朝更为意外的来了,副歌阶段,楚枫雅竟然切换了声线,一改之前高亢空灵,转为中气十足的低沉醇厚,且过度自然,基本没有痕迹。

这就是老天爷给饭吃了!

原版歌曲唐朝当然是听过的,包括现场,原唱是来自芬兰剧院金属乐队nightwish,也就是夜愿乐队所唱。原曲主唱换了好几个,都是特点鲜明的女声,但副歌阶段却是由乐队贝斯手,留着山羊胡的马克所唱,后者的嗓音正是低沉醇厚又带着点撕裂沧桑感。

楚枫雅是女人,完美模仿男声自然不可能,气势上也达不到,但她能在演唱中自如切换声线,且听着效果还意外的不错,这点就相当了不起了。

难怪糖豆童鞋那么痴迷,这奇葩女人确实有几把刷子的嘛……

虽是思绪翻飞,但唐朝手上吉他却丝毫不乱,稳定把控着乐队节奏继续向前推进,这时旁边似乎有人靠过来,稍一侧头,竟是那布兰登,带着感激神色,同时不断向着方才自己所站位置打着眼色,似乎要唐朝过去的意思。

下面是……吉他solo

唐朝见状翻了个白眼,敢情你这是依赖上瘾了,病还没好

好吧,这还真不怪对方,吉他solo本就是主音吉他的活,也是最出彩的活,布兰登倒是想自己弹来着,奈何他信心严重不足,根本不敢尝试。

无奈,唐朝只得移步走去,刚刚站定,歌声暂歇,楚枫雅毫不犹豫的转身看来,晶亮双眸眨也不眨。包括场下,能来观看现场演唱会的观众,多少都是有些乐迷常识的,也清楚接下来的环节是什么,短短刹那间,无数视线聚集过来。

与此同时,数道强光灯适时射下。

现在,他是全场唯一瞩目焦点。当然,也是如山压力集火点!

但唐朝却恍若未觉,黑白诡异面具下眉头微皱。随即,弓步上前,上身后仰,以一个极具张力的姿势动作,脱离强光照射范围,只余腰跨部位的电吉他在灯光照耀下熠熠生辉。

强劲鼓点衬托下,左右手指同时开动,扫弦、按品,拨扣摇点……一连串复杂指法只在短短瞬息间完成,行云流水,精准且优美。随之而来的,便是高亢华丽的电吉他音瞬间撕破长空,笼罩全场!

“啊——”

演唱会是个极为讲究气氛的地方,尽管场下绝大部分观众未必能看懂吉他指法,也无法理解这华丽演奏背后的难度,但是,谁在乎呢好听、燃爆,跟着瞎嚎、瞎晃就完事了!尤其在楚枫雅刻意走近几步,双手指来的时候,这灼热气氛瞬间高涨至巅峰!

氛围是可以感染人的,不分彼此。

黑白面具下,眼眸闪烁不定。很奇妙的感觉,身体很热、很轻,之前登台时压下的莫名情绪,再一次从心底泛起,且刚一出现似乎就有了燃原之势,疯狂生长……呵,既然你们喜欢,那就如你们所愿……

“哗——哇——”

场下喧哗声忽得大起,失控尖叫连连。舞台后方大屏幕上,那原本简洁精准的左手晃了晃后,陡然加速,在修长琴颈上左右上下迅疾翻飞,残影阵阵,远远看去竟好似有四只左手在同时按着品位,伴随着撕裂吉他音,令人观之不由得口干舌燥,心跳如擂鼓!

穿花蝴蝶手!

一种吉他弹奏技巧,除了强行增加难度外实际意义其实并不大,但用来炫技却有足够观赏效果。

玩吉他不炫不骚那你还玩什么吉他!

“哇哦!”

一旁的楚枫雅同样在掩嘴惊叫,眼中惊喜连连,同时又下意识挑了挑眉。这才刚开场,她的演唱会主角地位就受到了挑战。

不过,楚枫雅不知道的是,挑战,才刚刚开始而已。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受现场氛围影响,有点放飞自我的唐朝,已经将目光盯上了身前不远处的银色话筒。

是的,主音吉他是有话筒的,这是标配,不管用不用得上。

“何处存奇迹何处怀敬畏无眠的夜,我曾在哪儿”伴奏声歇,楚枫雅继续开口演唱,“在尚未沧桑时,牢记这年少时光……”

重复,“何处存奇迹……嗯”

两道低沉嗓音重叠,稍一交织,便是覆盖碾压。楚枫雅愕然转头,身旁不远处,强光灯照射下,放开吉他的唐朝正低头对着话筒吟唱。

剧本不是这样写的……剧本当然不可能这样写,楚枫雅为学新歌特意练的切换声线技巧,为的就是秀上这么一把,怎么可能会让旁人参与也就是说,某人不要脸的抢戏了……

还升了key!

咬了咬嘴唇,这时候自然不可能停下演唱走过去,而且,谁说自己会输的楚枫雅目光一凝,索性不再理会,同样升key高歌。

但只是跟着对飚两句,震惊神色便再次浮现精致脸庞。竟然没压得下去怎么可能

按照常理来说,同等音域下,女人声音是要比男人更高更清晰的,因为女音天生尖锐,但压声这种事情可不只单单关乎性别音域,还有其他各种技巧,要知道某人抢戏功底可不低于他的脸皮厚度。

当然,场下观众是不知道这些的,他们只以为这是早就安排好的。而且,这嗓音是真的抓耳啊!

如果场内有声乐专业人士,那么他们会告诉旁人,这听着貌似低沉的嗓音实际可一点都不低,那是极为霸道的共鸣腔,带着沙哑撕裂的内核,一开嗓便宛若云雾苍茫,铺天盖地的向四周席卷而来。

“iwantmytearsback!(年少泪愿偿)”

唐朝是彻底放飞了,也就是到了这时候,他才恍然明白先前为什么会鬼使神差的答应参加演出,原来那正是他所需要的。就像前世完成任务杀完人之后一样,只要有暇,他都会为自己演奏一曲,以此来发泄心中或负面阴暗、或森冷空虚的复杂情绪……

黑白诡异面具下,重机能嗓音再次无差别狂飙,别说嗨翻天的观众,就是知根知底的楚枫雅都不自觉瞪大了双目,这还是个不足二十岁小年轻的嗓音吗说成是个翻开棺材板爬出来的老古董都有人信啊!

注意,只是沧桑沙哑,绝不是腐朽之音!

就像深埋地下千年万年的骷髅君王,眼窟灵火尚未完全熄灭,森森骨架也未彻底蛀蚀。还能跨马举刀、还能对月嘶嚎,岂甘长眠地下岂甘腐朽成渣!

“吼——”节奏间隙,唐朝蓦的仰天长啸,一振双臂,高举过顶,其下布条在声浪吹袭下凛然狂舞,宛若张开的漆黑双翼,“allmypeople!danceandjump!”

爆!爆!!爆!!!

举手投足,山呼海啸。

没有人能够在这癫狂气氛下保持理智,场下所有观众齐齐站立,对着舞台上那张狂霸道的身影,疯狂呐喊,舞动双手,远远看去竟好似个邪典传教现场,以自身灵魂为祭品,臣服于那双恶魔黑翼之下!

没有人能够例外,是的,正如我们都会垂垂老去,寂静死去。既如此,不若背向光明,拥抱黑暗。在大幕下昂首退场,在杀戮中堕向地域,在幽冥中迎接永生——

现在,我已经踏上了这条不归途,你们呢!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摄政王大人的萌宠

摄政王大人的萌宠

迷谷的树枝
小罗莉有三好,轻音软体易推倒?NO,NO.NO, 师傅说:不要被这个小鬼的软萌给骗了,那就是一个小恶魔! 丫鬟说:我家小姐好彪悍,小姐,宝宝敬您是条汉子,宝宝好崇拜您! 暗卫嘴角微抽:王爷,王妃到底给您吃了什么?您能不能正常点啊喂!您这个样纸偶们好怕怕! 摄政王:你们这帮家伙懂什么?本王的小青儿做什么人家都稀饭 柳青青:算你识相,哼哼!
都市 连载 67万字
朱颜倾世庶妃斗邪王

朱颜倾世庶妃斗邪王

妲己的98K
骊千歌前世被李戈抛弃,又被骊梦虞从城墙推下,含恨而死。重活一次,遇冷血王爷,斗嫡姐,杀嫡母,练修为,开挂人生就此开启……高冷王爷说:“我家王妃胆小,温和,平易近人,温柔贤良,秀外慧中,娇羞可爱……”骊千歌:“行了,别跪着了,起来被本宫倒茶去!”
都市 连载 48万字
军少宠妻:慕的梨宝

军少宠妻:慕的梨宝

科九思思
“疯子,他欺负我!”一只小小的纸飞机戳到他的腹部,腿被小软包子抱住。慕铭风眸子宠溺,薄唇勾起:“我帮你。”初见只一眼,他就认定小阿梨是他的宝,掌心珍宝。他走了百步,沈之梨原地踏步,他依然宠爱,“阿梨,努力加餐饭。”从枯苗望雨,到你是我嘴角的小窃喜,慕铭风用了数年时间。对他来说,沈之梨就是他很好的世界。对沈之梨来说,不开心,心好累。轮小竹马蜕变成黑天鹅,彻底黑化怎么破。“慕大哥,你今天很帅。”“嗯”
都市 完结 126万字
全身家当闯异世

全身家当闯异世

H瑶爻
风轻染作为一个普通大学刚毕业一两年的女大学生,工作不如意,正奔袭在换工作的的道路上,几经挫折,还是不如意。这不作为一位小说发烧友,常常幻想要是自己是小说女主就棒了,女主角金手指光环照耀下,摆脱困境,找到优质男主角,成为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事情如她想象般,一觉醒来,山清水幽,景色宜人,身旁一堆很眼熟的物件(全身家当)。这是穿越了吗?没错,她的确是穿越了,她来的了一个神奇的异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很
都市 连载 149万字
青天骄云

青天骄云

黄小蕾蕾
他说,就是我喜欢你,在每一日与你相伴里;我喜欢你,在骑马驰骋的风里;我喜欢你,在只有你我二人的萤火虫夜里;我喜欢你,在你为我煮食的灶火里。我喜欢风、喜欢雨、喜欢黄沙、喜欢天地,只因为那里都有你的痕迹。他说,我所喜欢的那人,是会在我替她撕开粘着血肉的衣服时仍微笑安慰我的人;是会在我耍赖要吃她做的早膳午膳晚膳时会笑笑然后替我去做的人;是会在篝火大会上与我同弹共唱一曲醉情的人;是会在酒醉以后抱着我不撒手
都市 连载 340万字
穿回古代后我靠勤劳致富

穿回古代后我靠勤劳致富

柳三云
梁霜是个富家女,但从小被老爸逼着去学习各种技能,25岁那年她和去参加同学婚礼,回来路上和丈夫撕破脸,出了车祸。灵魂徘徊的空隙,她感到被什么东西拉扯着,再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烂房子内,身边还趴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孩。为了生计,她扛起锄头下地,为了活得更好她督查弟弟努力读书,自己写话本,搞小吃,收获了没什么大用的百科系统,知道自己竟然有机会回去。这里的生活一路高歌猛进,在京城她碰到了一个提供资金的贵人
都市 完结 26万字